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紧急通知
发文单位:
发文时间:2018-03-05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》(内组通字﹝2018﹞1号)和赤峰市教育工委要求,我校于3月10日上报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。请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学校《关于召开2017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(赤院党字〔2018〕9号)安排,按时完成本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务必于3月9日19:00前将有关材料报组织统战部组织科(崇正楼208)。
组织统战部
2018年3月6日